泸州市统计局公告
签发人:付东
泸市统公告[2007]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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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和《四川省政务报务监督管理办法》,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通告》,市统计局经研究制定了5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办法及相对应的审批表,现正式予以施行。同时在市统计局《泸州统计公众网》站上予以公布。
泸州市统计局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附:1、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初审实施办法及审批表;
2、市级部门超出本部门管辖范围的统计调查项目审
批实施办法及审批表;
3、市级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审备案实施
办法及审批表
4、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的审批实施办法及审批表;
5、统计登记审批实施办法及审批表。
泸州市统计局
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和《四川省政务报务监督管理办法》,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通告》,我局经研究制定了5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定了: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初审、市级部门超出本部门管辖范围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市级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审备案、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的审批;统计登记审批等五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一、
制定5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办法。按市
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我局经反复研究,确定了5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办法及审批表,每项均在法定时限内将办事时限予以提前,确保局内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顺利开展。
二、 及时发文公予以施行。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市治
理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我局于
审批项目实施办法的公告》予以正式施行,并在《统计信息网站》上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以方便社会各界办理统计相关业务。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