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统计局
统计登记审批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统计登记;项目编码:统计05。
二、审批(许可)项目依据:《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
二条。
三、审批(许可)办理类别:上报件
四、审批(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统计局
五、审批(许可)决定机关:省统计局
六、审批(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向市统计行政
机关申请办理。
七、审批(许可)条件: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八、申请材料: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需提供机构编制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按属地原则,有关单位向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统计申请表和有关证件材料。
(三)填写《四川省统计登记申报表》。
九、申请表格:填写《四川省统计登记申报表》,该申请表
可以在所在地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免费领取。
十、 审批(许可)程序:
(一)
受理
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此项工作交由各县区统计局直接受理并代省局发放统计登记证,县区将《四川省统计登记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交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代为受理。
时限:1个工作日
(二)
审核
承办:市统计局法规科
岗位职责及权限:市统计局审核后备案,并上报省政务服务中心。
时限:3个工作日。
(三)
立卷归档
审批工作结束后,市统计局法规科将所有文书材料及时进行归档。
十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十二、审批(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有效期为二年,每两年审核一次。
十三、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领取统计登记证后,方可领取或者查询统计资料、申请办理企业划型的手续,以及办理与统计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五、年审、年检:无
十六、监管措施:不按规定领取统计登记的,按有关统计法规进行处理。
泸州市统计局
统计登记审批表
项目编码:统计05
政务中心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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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个人 |
泸州市统计局 |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付 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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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江阳区大山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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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阳区大山坪市政府大楼 |
联系电话 |
3100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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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蒋 春 |
承诺领取时间 |
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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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
承办人员 |
岗位职责及权限 |
时限 |
审批材料交接时间 |
审批意见 |
审批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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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各县区将《四川省统计登记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交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代为受理。 |
1天 |
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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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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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勘 审查 |
市统计局法规科 |
市统计局审核后备案,并上报省政务服务中心。 |
3天 |
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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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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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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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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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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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并告 知 |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通知申请单位或申办人领取批复文件。 |
1天 |
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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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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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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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工作结束后,市统计局法规科将有关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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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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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