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统计局
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的审批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的审批;项目编码:统计04。
二、
审批(许可)项目依据:《统计法》第十四条,《统计
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
三、
审批(许可)许可办理类别:承诺件
四、
审批(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统计局
五、
审批(许可)决定机关:市统计局
六、
审批(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向市统计行
政机关申请办理。
七、
审批(许可)条件:须是市级政府主管部门或具有行
政管理职能的单位。
八、
申请材料:
(一)以部门名义发出申请备案函;
(二)申请报告及依据(批准调查文件)
统计调查综合汇总表
统计调查过程、内容、结果
调查项目指标解释
需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
九、申请表格:无
十、审批(许可)程序:
(一)
受理
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将有关申报材料交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代为受理。
时限:1个工作日。
(二)
审定
承办:市统计局领导
单位职责及权限:对部门需公布的统计资料及调查制度、资料来源等及本局有关业务科提出的初步意见进一步审查,签署审定人名字,返回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三)
以复函形式制作文件
承办:市统计局综合科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送审的部门统计资料以市统计局名义发函批复。
时限:1个工作日
(四)
领取文件并告知
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批复文件。
时限:1个工作日
(五)
立卷归档
审批工作结束后,市统计局综合科将所有审批资料、文件等文书材料当即归档。
十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二、审批(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批复后一个月内公布。
十三、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领取正式批复后,方可对外公布统计资料。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五、年审、年检:无
十六、监管措施:未领取统计机构正式文件批复函而非法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由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责令停止,并可依法处理。
泸州市统计局
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审批表
项目编码:统计04
政务中心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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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个人 |
泸州市统计局 |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付 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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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江阳区大山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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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阳区大山坪市政府大楼 |
联系电话 |
319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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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陈莲洁 |
承诺领取时间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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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
承办人员 |
岗位职责及权限 |
时限 |
审批材料交接时间 |
审批意见 |
审批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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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将有关申报材料交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代为受理。 |
1天 |
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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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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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勘 审查 |
市统计局综合科及有关专业科室 |
对部门需公布的统计资料及调查制度、资料来源等及本局有关业务科提出的初步意见进一步审查,签署审定人名字,返回受理人员。 |
2天 |
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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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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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
市统计局综合科负责人及局领导 |
按复审标准进行复审。对同意审核人意见的,制发函批复文件,局领导审核并签字。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 |
1天 |
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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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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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并告 知 |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通知申请单位或申办人领取批复文件。 |
1天 |
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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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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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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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工作结束后,市统计局综合科将所有审批资料、文件等文字材料进行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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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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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